首页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九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九条 已通过批签发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在7日内公开产品名称、批号、企业、效期、批签发证明编号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