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八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八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机构每一批产品批签发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开批签发结论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