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审查、检验与签发 第九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02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审查、检验与签发 第九条 承担批签发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与批签发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符合生物制品审查、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