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年度终了,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应会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分析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情况、风险补偿金预拨情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余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形成报告报送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将适时对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