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