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一章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第三条 生态环境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生态环境部审批。 第五条 对国家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国防科研生产项目,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提前指导,主动服务,加快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