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三)

(三) 制定的主体。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根据本意见提供的制定方法,结合本地区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地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省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进一步细化、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