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 2.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 2. 2. 删去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应当持有回收单位所在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发的回收证明”,相应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 “出口回收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依法申请领取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审批单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五)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 (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2008年12月6日经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修改,2017年12月20日经环境保护部… 1.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