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2021年) 三、 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七)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2021年) (七) 三、 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七) 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六)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