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9年) (十三)

(十三) 创新绿色金融政策

加快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民营企业污染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完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将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行业企业纳入投保范围。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充分运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鼓励民营企业设立环保风投基金,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解决民营企业环境治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