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9年) (七)
(七)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移动APP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跨区域间协查、联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文执法。工商联要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帮助民营企业落实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严格禁止监管“一刀切”,充分保障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对民生领域和“散乱污”企业整治、错峰生产、督察、强化监督等工作,出台明确具体要求,加强规范引导。各级工商联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交流座谈,及时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积极搭建民营企业与环境监管部门沟通平台,发挥民营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对环境监管执法进行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