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七章 监督 第八十四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八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 第八十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