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5年) 六、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十七)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5年) (十七) 六、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十七) 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环境保护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对地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逐级承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环境应急监测等职能。 (十六)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