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5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监测服务,应当遵守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

委托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配合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监测服务,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条件。

委托单位应当按规定对技术服务机构监测服务活动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