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第十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限制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制定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核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制定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应当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特征,以生态环境基准研究成果为依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态环境质量需求相适应,科学合理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是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的技术依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