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 2. 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四、 试点内容 (八)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 (八) 2. 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四、 试点内容 (八) 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经磋商或诉讼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磋商或判决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赔偿义务人无能力开展修复工作的,可以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修复资金由赔偿义务人向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支付。赔偿义务人自行修复或委托修复的,赔偿权利人前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效果后评估等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赔偿义务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其赔偿资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预算管理。试点地方根据磋商或判决要求,结合本区域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开… (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