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2025年) 第八章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2025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地市级及以下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依规依法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6月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