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