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五、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五、 五、 有关说明 (一) 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 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三) 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