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