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