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存续的开放式理财产品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要求的,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占理财产品总份额比例降至50%以下之前,理财公司不得再接受该单一投资者对该理财产品的认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