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理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内部控制审计评估,并将审计评估报告报送董事会、监事会,同时与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沟通审计发现问题。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