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014年) 完善校企合作各项制度。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培养机制,使人才培养融入企业生产服务流程和价值创造过程。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要不断完善知识共享、课程更新、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生产实训、交流任职、员工培训、协同创新等制度。推动学校把实训实习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
完善校企合作各项制度。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培养机制,使人才培养融入企业生产服务流程和价值创造过程。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要不断完善知识共享、课程更新、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生产实训、交流任职、员工培训、协同创新等制度。推动学校把实训实习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
推动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职业院校治理。职业院校设立理(董)事会,50%以上的成员要来自企业、行业和社区。设立专业指导委员会,50%以上的成员要来自用人单位。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职业院校章程和制度,明确理(董)事会、校(院)长、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提高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制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校长(院长)任职资格标准,积极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鼓励企业家、创业家担任校长(院长),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