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天气业务发展指导意见(2010年) 4.

4. 地市级

结合本地观测资料开展对上级气象要素和灾害性天气指导预报的检验业务,开展基于上级气象要素指导预报的订正预报业务,开展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业务,开展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发布本责任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开展短期天气预报业务,开展各类预报产品检验业务,开展天气会商和灾害性天气联防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