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天气业务发展指导意见(2010年) 3.
3. 建立分类预报产品检验业务
系统开展预报产品检验和评估业务。改进常规气象要素预报检验业务,建立并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中期天气预报和延伸期天气趋势预报的检验业务,加强业务数值模式预报性能的实时检验评估业务。分别建立基于统一检验方法的全国及分省的检验评估业务和省级台站相对中央气象台的检验评估业务。
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短时临近预报检验方法研究,改进完善各类预报产品的客观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检验评分系统。通过预报产品的检验达到客观评价预报质量、分析误差来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