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19年) 第五章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第二十六条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第二十六条 土壤污染致动物损害鉴定。包括确定动物(包括家禽、家畜、特种、娱乐或种用等养殖动物和野生动物)损害的时间、类型、范围和程度,判定土壤污染与动物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动物恢复方案建议,评估动物损害数额,评估恢复效果等。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