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2013年) 三、 保障措施 (四) 鼓励开展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在不同类型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选择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地区进行试点示范,指导地方政府研究制定试点示范方案,引导限制开发区域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国家从政策、资金和技术上对试点示范地区给予支持和倾斜,并及时总结经验,促进交流和推广,发挥试点示范地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方面的先行和导向作用。 附件: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2013年) 附件: 三、 保障措施 (四) 鼓励开展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在不同类型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选择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地区进行试点示范,指导地方政府研究制定试点示范方案,引导限制开发区域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国家从政策、资金和技术上对试点示范地区给予支持和倾斜,并及时总结经验,促进交流和推广,发挥试点示范地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方面的先行和导向作用。 附件: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示意图(略,详情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3年1月22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