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三、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三、 三、 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四) 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 (五) 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