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8年) 五、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十五) 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8年) (十五) 五、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十五) 严格环评违法行为查处。依法查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不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未落实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未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等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环评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要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