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3年)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现就发展环保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