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 第二条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制定政策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监督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的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