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实行第三方认证,采取自愿、公开、公正、透明、非歧视的原则。凡列入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种类名录的产品,境内外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自愿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定。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