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三条 认定机构组织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申请认定的产品随机抽样,送检测机构检测。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