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设立独立学院,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