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依法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