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能力:
熟悉锅炉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锅炉安全使用要求;
具备识别和防控锅炉使用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具备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
熟悉锅炉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锅炉安全使用要求;
具备识别和防控锅炉使用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具备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