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章 锅炉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锅炉 第十二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锅炉安全周排查制度。锅炉安全总监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锅炉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锅炉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