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意见送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抄送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