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实行分级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过现场初步判断,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确定是否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开展相关工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