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特种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
分析事故原因;
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提出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特种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
分析事故原因;
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提出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