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四章 换证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换证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换证的,应当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完成相应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理论考试,并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考核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培训学时证明、考试合格材料等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