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五条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开本省份年度项目遴选办法和结果、资金安排情况及工作进展等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应当将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结果等信息予以全程公开。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