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溯源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与注册相关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