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六十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