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注册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注册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及附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生产地址; 注册号及有效期; 产品类别; 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 产品标签、说明书。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号的格式为: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TY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