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九章 资本弱化管理 第八十七条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八十七条 第九章 资本弱化管理 第八十七条 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