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八章 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第七十九条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七十九条 第八章 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第七十九条 税务机关应汇总、审核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申报的对外投资信息,向受控外国企业的中国居民企业股东送达《受控外国企业中国居民股东确认通知书》。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符合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征税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