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