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